經銷商申請須知
當您填寫本資料表時,即代表您對本公司關於您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、利用等以下相關事項,已有確切之認知並同意遵守,本公司並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進行以下告知:

  1. 蒐集資料之目的及利用方式:供應商徵選及連絡之用。
  2. 利用期間:自填表後。
  3. 保存期間:自填表後。
  4. 使用地區: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內。
  5. 得主張之權利:Dr.Light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,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Dr.Light行使以下權利:
    1. 查詢或請求閱覽;
    2. 請求製給複製本;
    3. 請求補充或更正;
    4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;
    5. 請求刪除。
    6. 如欲行使上述權利,可洽2698-8077連絡進行申請。
  6. 請注意!如拒絕提供本資料表所需必要之資料,將可能導致無法申請加入Dr.Light供應商。

資料表中若有必要填寫第三人資料,請再加上以下文字:
經您於本表親自所填具提供之其他第三人個人資料,您應保證已獲授權,可再授權本公司為標示目的範圍內蒐集利用,同時您亦應轉知該第三人,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同前述。